1.天猫分销商,无需通过天猫流程申请品牌。在“我的供应商”页面,申请品牌授权,可直接发布到天猫店(不能自主发布此品牌宝贝,经销模式下SPU属性、库存不可修改,只能通过向供应商发起采购采购成功后会自动累加库存)。
2. 一个供应商的天猫分销商数量不得高于50家(包含在分销商总上限400以内)
3. 一个分销商较好多可同时成为20个供应商的分销商(原规则数目不变)
4.若供应商在3月29之前与天猫分销商建立合作,并且已经下载或者关联过商品都能正常交易,但是若这些分销商要重新下载或者关联商品,则会触发新规则,供应商需要先冻结保证金才能继续操作。